关于组合贷款要交的担保费(保险费)是否合理合法?

在建设银行组合贷款了一套商品房,其中公积金30万,商贷26万,一共30年,银行提示放款前要交担保费,费率分两种,万分之十和万分之七,万分之十的话提前还款可退费,万分之七的话不退费。我算了下前种方法要交17000左右,后种方法要交12000左右,妈的,银行真是黑。知道现在银行额度收紧,贷款不易,属于卖方市场,但也不能这么坑老百姓。我知道很多银行都是这么干的,但是这么做也没有具体依据,我觉得这么做根本不合理,甚至不够合法,想请有关人士解释下。我想通过一些方法,减轻自己的负担,不能让银行自己说了算。

回答如下:
1、住房贷款需要担保,借款人可以自己找担保人(自己找的不需要交担保费)。但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现在都有合作的贷款担保公司,购房人贷款时的担保都由“担保公司”来担保。
2、一般来讲,商业按揭贷款是交保险费(保险公司承保),公积金贷款交担保费(担保公司担保),如果是组合贷款,可以是全部由担保公司来担保。
3、如果不是自己找担保人,这担保费(或保险费)是肯定要交的,计算公式是:贷款金额*费率*贷款年限。这样算下来万分之十是16800元,万分之七是11760元。
4、我国的个人住房贷款是从1992年起步的,我接触下来,没有一个借款人是按合同年限来还的,都是提前还清的。所以,我建议你按成万分之十交,提前还款后可以按年限退还担保费。
你贷款的合同年限是30年,但我估计你15年甚至10年就可以还清了,到时可以退回担保费8400元——112000元。
以上建议仅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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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4
1、住房公积金担保公司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贷款银行(这里指建行)有业务合作关系的、专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非金融机构。
2、一般公积金贷款购房均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一些组合贷款(公积金+按揭)也有其提供担保(特别是建行)。
3、按揭贷款一般是收取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承保;而公积金贷款除当地没有类似的担保公司、只能要求借款人找人担保外,一般都由担保公司担保,付一定费率的担保费。你如果没有付过与按揭有关的保险费,那担保费就是9240元,如果付过保险费,担保费就只是公积金的,6300元。
4、另外,你现在的贷款期限是30年,如果你有还款能力、提前结清了贷款,无论是保险费还是担保费,都能退回剩余年限的保险费或担保费(但一般是不打折的能退,打过折的可能不能退,各地规定有所不同)。
第2个回答  2011-06-14
一般是担保中心收取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费用,评估有限公司收取的所购房屋的房屋评估费。你是组合贷款,那么需要有担保公司的来收取担保费用。在第一次扣款的时候收取。以后不在扣,费用见你公积金的贷款合同最后一页上有说明。不过你提前还款的话,担保费是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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