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枉,关进了看守所四十多天。还说是刑拘,该怎么办?

我一个朋友,在四月三十号晚上被刑警队抓了,五月二号送进看守所的。当时都以为他犯事了。前天六月十号中午发放了释放证把他们放了,当时六个人一起被抓的。
他们出来后,都问清楚了,我的那个朋友当时只是过去和他们打声招呼,就被一块抓了。我的朋友并没有参与过他们任何的犯罪事迹,只是知道他们犯过事。
释放证上也没有说是因证据不足释放还是什么原因释放,他本人也说从未承认过自己犯过什么事。但是警察说他犯了一起敲诈勒索。刑警队还说是刑拘。有案底,我朋友才19岁,有案底的话会影响他找工作。现在我们该怎么办?他们冤枉他,关了这么久都算了,但是案底这事是一辈子的事,总不能因为一次失误毁了人一辈子吧!

办案人说是涉嫌敲诈勒索,要等法院判下来才能定性。这个是什么意思?如果这个案子不成立,那他还有案底吗?

按你所说的,他们一起被抓送进看守所,应该还是侦查阶段,还没有报检察院批捕。如果批捕了你的朋友就出不来了。没有批捕就没有案底,这点你大可放心。目前看你的朋友应该没什么事情了。放了就算了,公安抓错人也是很正常。再说这也不算是抓错,虽然你的朋友没事吧。以后告诉你的朋友,远离损友。交友不慎会给自己找很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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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2
这是不会有案底,因为你朋友根本就不是犯罪嫌疑人,他跟此次犯罪毫无关系,怎么能认定他有罪呢,所以你可以向检察院提起诉讼,申请国家赔偿忽然澄清此事!
第2个回答  2011-06-13
如果这个案子法院判下来的话,他参与了犯罪的话那无话可说,如果经公安侦查、检察院核实、无他的任何参与,法院不会判他有罪的。判他无罪他就不会有案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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