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车间锯台操作工人,上班时穿人字拖,在准备下班时,锯台电源已经关闭,但是锯片仍在转动,准备离开操作台时,因鞋子太滑,滑倒后手向后甩,中指打到还未停止转动的锯片上,伤残等级鉴定为10级,请问公司需要陪付多少钱,如何计算的?他穿拖鞋,属违规,公司该如何处理?拜托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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