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任然和前妻同居,和好如初,这算什么?有法律保护吗?可以算离婚无效吗?

和妻子协议离婚后,妻子和孩子一直没走,和我的关系也好转,和好如初了,请问下: 我心里不想复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 可以认定为离婚无效吗?

不能
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你与前妻的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
如果你真的不想复婚的话,你现在这样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如果这样持续很久的话,会出问题的.
劝你一句吧,既然关系转好了,而且还有小孩,考虑下复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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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1、肯定不能算离婚无效
2、这种状况分两种情况:
1)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算事实婚姻,受保护
2)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算非法同居,不受保护
第2个回答  2011-06-05
1、婚姻关系包含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
2、离婚有效。你离婚后,你与你妻子的夫妻身份就解除了。伴随夫妻关系的夫妻间的忠贞、扶养、继承等权利义务关系也一并去除。除非你和你妻子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否则无论同居多少年甚至此后白头到老,在法律上都不能视为夫妻。
3、离婚后,通常来说夫妻之间就共同财产也会一并分割完毕,即双方也不存在财产上的瓜葛。但是你离婚后又与前期共同生活(你说的情况已经不仅仅是同居了,一般来说同居不必然就是共同生活,也有生活各自独立仅仅同睡一张床的)。可以预见会形成一定的共同经济关系比如共同添置财产、共同负债等。以后出现纠纷,在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上,大致还是按离婚的套路处理的,这点要注意。
当然,为孩子计,老婆还是原来的好,如果不是实在过不下去,建议你还是复婚。
第3个回答  2011-06-06
离婚协议生效后,受法律保护。你们的同居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是非法律行为。
第4个回答  2011-06-05
离婚有效,你们目前属于同居关系,这样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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