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自己出钱买的,证上写的是别人的名字,产权归谁

如题所述

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

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产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所有权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3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扩展资料:

一、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男方名字,若男方父母付全部款项,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即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女方名字,房子属于女方吗?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即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男方父母出全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离婚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又缺乏明确赠与一方的证据,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房子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2、男方父母付部分款项,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按揭贷款:若男方父母没有赠与协议不能视为赠与,只有转账凭条应当作为债务处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对父母承担还款义务。

在首付款是赠与的情况下,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要求分割产权,只能就实际参与还贷部分及其部分,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在首付款是借款的情况下,房产是婚后取得,虽然只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一半产权。 男方父母和男方之间签订协议,约定这笔款项是赠与男方个人的,三个人签字后将协议公证即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产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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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4-22
肯定是归写的名字的,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买的。是自己私下交易还是中介办理的。如果你是中价办理的话就让中介帮你过户。如果是私下买的,你就要去找买的人办理,把房产证改你自己的名字,如果一下办理不下来,你可以办一个委托公证,证明房子是你的。
第3个回答  2011-04-22
一切以手续及证据为准, 法律意义上讲,和你没有任何关系。肯定是属他所有!
人情上讲,如果你搞的定,虽然名字是他的, 你要抛他就抛,你要住就自己住,等于是你的!
第4个回答  2015-11-16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话,房屋产权归登记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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