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屋被兄弟姐妹其一霸占该怎样要回父母房屋产权纠纷 父母的房屋由兄弟姐妹之一的大姐在父母不知情的

父母的房屋由兄弟姐妹之一的大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骗领了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父母应怎样要回房屋并办理房屋产权证。本案是一关于老房屋的问题,老人在原来由政府批给一套住房,由于当年邻居失火烧毁,大女儿见状出了一部分材料,老人在自己工作的建筑队(有此证明)出了一部分材料修建了现在的住房,修好后一直由大女儿霸占,后大女儿以其住在里面,向居委会打了一证明便骗领了土地使用证,但一直办不了产权证,后大女儿将父亲告上法庭称此房屋是其所有,一审判给了老人,二审却只驳回了一审,并未作判给那方,但大女儿除了有一土地使用证外无任何实质性的证据,老人却在各人民政府、私房管理中心、居委会、以及当年将房屋权交于老人的所有证明都在,都承认房屋一直是老人的所有权,是政府因历史原因补偿给老人的,其大女儿只是部分出资修建。现大女儿要赶走老人的其余儿女以及老人将房屋霸为己有。
二审驳回理由是老人作为本案原告主张现在的房屋归其所有,其不能提供现在的房屋产权手续及土地使用手续,又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即房屋是依附于土地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故老人主张的论争的房屋归其所有证据不充分,请求确认房屋产权归其所有的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判决如下:1撤销一审判决,2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
问:若老人想要回房屋,并将所有权收回,是否可行,望给予帮助为谢

看来这里面主要是大女儿所持的《土地使用证》的效力问题。因为就目前来看,大女儿持有的这个土地使用证,不管她是骗领还是合法取得,现在必竟还是合法有效的。就造成了这样一个问题:你说房屋是老人的吧,虽然有诸多证明还有部分出资,但房子的土地使用手续是别人的,房子又不可能修在空中;你说房子是大女儿的吧,除只有一个土地使用手续和部分出资外,什么证据都没有。因此判给谁都不行,只能先维持到一个共同共有关系,我想法院应该是这样来考虑判决的。既然二审都过了,终审后再以相同的事由打官司也不可能了,那么只有先解决那个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啦,目前看来也是唯一的途径,即如果你们有证据或者找证据来证明大女儿取得的该证不合符法律程序,可以向颁证机关申请撤消该证,或者打行政官司由法院判决撤销,这样问题应该就轻松多了。一旦她的证被撤消了,以后要扯的话也就是出资纠纷什么的,老人还可以告她侵权,看谁赶谁走~~~追问

谢谢,但是大儿女想办产权证,产权处没让她办,产权处说老人来了才能办,这又是什么意思,还有产权处说,老人去了才给老人办,谁去了都不能办又是什么意思呢,像老人今年去办理产权证可以不,就用那些证明,

追答

我想产权处的意思应该很明确:房屋的产权是老人的,别人来办就不行。。。。应该是这样的吧。
今年去办行不——只要产权处同意办,有什么不行的呢?至于要用哪些证明和经过什么程序,实在抱歉,我确实不清楚,就要看产权处怎么答复和要求了。
不过,就算办了产权证,也还是没有最终解决实际问题啊(当然有证就有利多了)。再到法院,还是回避不了大女儿手上的那个证,到时一人一个证都是一个房子的手续,都是合法有效的,还是扯不清,估计效果和现在也差不多。所以我建议走想办法撤销大女儿那个证的途径,可能才会彻底解决问题。
以上个人意见,供你参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29
你这个事情确实比较复杂而且时间也比较久了,一时也很难了解其中的缘由,你最好整理所有证据,去当地找个律师问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