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准备和女朋友买房结婚,都是上海人,我名下没有房产,她名下有和父母一起现住的一套房产,这样买新房结婚应该算首套住房,但是由于买新房的大部分钱都是我父母出的,想在购房合同和产证上加上我母亲的名字,我母亲名下有两套房产,想问下如果加上我母亲名字是否还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会受影响?或者会受到“限购令”限制?贷款方面只有我和我女朋友用公积金贷款,而且我们的公积金从未使用过,这样算不算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