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夫妻离婚的法律问题,请律师给点意见,谢谢

我妹妹结婚近五年了,一直没生孩子。但是医院检查过,他们夫妻两人都没毛病,就是怀不上,这下好了。她婆婆和小姑子要求他们离婚,这五年我妹妹一直和妹夫在外面开了个店。也赚了不少钱。但是钱都是寄给婆婆的,现在婆婆要求离婚,并且是那种要求我妹妹拿着自己的衣服就走的,没打算给我妹妹一分钱,,她婆婆强制他儿子不和我妹妹住,也不要和我妹妹说话,并且儿子很听话,现在是想离婚,但是就这样什么都没有,就悄悄的离开他家是不是有点过分?请问能要求分财产或者赔偿吗?打官司的话会赢吗?
具体有什么方案吗?女方现在要去怎么做呢?找证据还是??

在离婚的时候当然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你妹妹的情况看来,应该有办法举证证明他们拥有夫妻共同财产,至少还有个小店在那里是由夫妻共同经营的。就赔偿方面看来,对方当事人没有法律所规定的那几条存在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况,所以这个要求是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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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5
1、离婚只要双方自愿或者是感情确已破裂、都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
2、对付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相应的份额,协商不成一般平半分、甚至出于对女方的保护可以多分得相应的财产。
3、根据你的陈述,由于金钱在婆婆手里,所以如果要将这部分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一点难度、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可以在诉讼的时候向法院说明这些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16
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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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4-15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分割相应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第4个回答  2011-04-18
起诉离婚啊 要具体情况 财产是一定要分的,一般情况下不是很快判的,如果感情确实破裂的话 是可以判决的,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一定要要啊 傻啊 干吗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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