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4-15
1、离婚只要双方自愿或者是感情确已破裂、都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
2、对付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相应的份额,协商不成一般平半分、甚至出于对女方的保护可以多分得相应的财产。
3、根据你的陈述,由于金钱在婆婆手里,所以如果要将这部分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一点难度、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可以在诉讼的时候向法院说明这些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16
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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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4-15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分割相应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第4个回答 2011-04-18
起诉离婚啊 要具体情况 财产是一定要分的,一般情况下不是很快判的,如果感情确实破裂的话 是可以判决的,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一定要要啊 傻啊 干吗自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