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遇到一个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现在他们负责医药费、误工费了等直接经济损失;这些他都能通过保险公司进行报销的。
现在分歧是精神赔偿:我朋友被撞的很厉害(他的车凹陷了近10cm),因运气没有导致骨折,但撞到腰部,肿的很厉害且疼了什么都干不了,还要人照顾,因不能工作,工作也被耽误了。因此这方面肯定要赔偿的。
而对方仅愿意赔偿500元,而他希望最低赔偿5000,这个费用合理吗?
当时已报警,证件都被压着,如果未达成共识能拖着不结案吗?
如果不能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
在线等待,如果能指导,将追加更高的悬赏!!!
想我这种情况能否要精神补偿?我已痛了一周了.
要多少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