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到三月份商品销售货款25000元,款项已经存入银行(3)购买1000元的办公用品(4)预收购货方定金12000元。货物尚未发出。该企业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时。3月份的收支净额为()元
A .24000 B 16000 C 4000 D36000
资料中解释答案为A,解析为第一项不属于三月份的费用,第四项不属于3月份的收入,这是为什么?我觉得这些业务都是发生在3月份,谁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权责发生制是以是以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时间为准,提上不是说在三月份的时候预交下季度地房租并且预收购货方定金12000元,我总认为这两项业务应该是都发生在三月份的,因为一个是费用另一个是支出,是我对概念还不够理解吧 , 还是想不明白,希望您解释一下,谢谢!
追答这样理解吧,按实际收益原则,虽然你预付了房租,但是你是预付下个月的,也就是这笔房租所产生的使用权是在下个月才会去使用收益,只是现金的支付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
另外,按照收入费用配比原则,销货是在下月,只是预收了现金,那么就下月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可以理解成购货方实际是约定下月购买的,也没有转移物品,大部分风险和收益均为转移,则不应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