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意义与作用

就是这四个原则的意义和作用
(一)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二)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一、准确来说,这一原则应该表述为人民主权原则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宪法是社会主义宪法,与资本主义国家是不同的。我国宪法中的这一原则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为理论基础的,因此,人民主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统治阶级的主权。并且通过这一原则延展出来的代表选举制,如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格的人民即可成为选民选举代表自身利益的代表并且有监督和撤换的权利。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让渡,因此在宪法中规定人民享有国家主权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实现国家最大利益,只有大多数人的利益能得到保障,社会的安定也才会有保障,过去和现在的各种政变战争都能说明这一点。

二、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原则,难道是指基本人权原则?一般来说,如果一部法律或一个法律制度不能保障公民权利享有和义务实行,那么就是恶法,恶法是不应该被适用的,是应该被推翻的。总的来说,这一原则是宪法或者应该说法律存在的意义,至于其作用,同(一)。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基于我国国情而建立起来的,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原则,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其作用在于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有人民组织国家机构;2.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其他的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

四、我国实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是基于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国家。1.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在这一原则下,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被允许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适用法律,平等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更重要的是平等接受法律制裁;3.社会主义法治的正当性来源。政府权力来自于宪法的规定,宪法既授予政府权力同时又限制政府权力;在我国的选举制度下,立法机关组成人员是由人民选举出来的,法律有该机关依法定程序制定,因此可以认定该制度下制定的法律是符合或基本符合人民的意志的;4.宪法的最高效力地位和依法治国的精神。我国现行宪法宣布它本身为国家根本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从而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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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3
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阶级本质) 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统治阶级把集中体现自身利益和要求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用国家基本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强制人们遵守在宪法中规定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使自己的统治地位合法化。
  宪法的作用
  一、 确认和巩固作用 (163)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它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从而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
  就政治方面而言,宪法的作用主要是确认和巩固国家政权以及相应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从经济方面来讲,宪法作为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经济基础产生反作用;就文化社会生活而言,宪法通过确认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社会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意识,为统治阶级实现统治职能提供思想文化基矗

  二、 限制和规范作用 (121)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作用,是由宪法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决定的。当国家权力不受限制、无限扩张的时候,其直接侵害的对象就是公民权利。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如何组成、这些机构有哪些职权、这些职权如何行使等内容,把国家机构的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规范作用是指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权力运行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效地运行。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不仅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避免或减少冲突和内耗,而且使各国家机关权责分明,运行有序。

  三、 指引和协调作用 (103)
  宪法作为法律规范具有指引作用,但有自身的特点:就指引的主体而言,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也包括公民个人;就指引范围而言,它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就指引的效力而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就指引的思想基础来讲,宪法对机关、组织和个人行为的指引,实际上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或者说通过对人们行为的正确指引,促进民主的真正实现。
  协调作用是宪法对于整体社会的作用,宪法通过调整各种社会行为,不仅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章可循,而且也使各个方面相互之间形成良性和谐的互动关系。

  四、 评价和宣传作用 (216)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评价作用。宪法的评价具有广泛性,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主要方面,都能在宪法中找到评价的依据和标准,而其它法律则不可能。宪法的评价具有集中性,宪法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最基本的依据,那么宪法的评价实质上是统治阶级的综合评价。宪法的评价具有最高性,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以它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宪法还具有宣传作用,它对于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8
一、准确来说,这一原则应该表述为人民主权原则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宪法是社会主义宪法,与资本主义国家是不同的。我国宪法中的这一原则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为理论基础的,因此,人民主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统治阶级的主权。并且通过这一原则延展出来的代表选举制,如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格的人民即可成为选民选举代表自身利益的代表并且有监督和撤换的权利。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让渡,因此在宪法中规定人民享有国家主权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实现国家最大利益,只有大多数人的利益能得到保障,社会的安定也才会有保障,过去和现在的各种政变战争都能说明这一点。
二、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原则,难道是指基本人权原则?一般来说,如果一部法律或一个法律制度不能保障公民权利享有和义务实行,那么就是恶法,恶法是不应该被适用的,是应该被推翻的。总的来说,这一原则是宪法或者应该说法律存在的意义,至于其作用,同(一)。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基于我国国情而建立起来的,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原则,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其作用在于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有人民组织国家机构;2.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其他的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
四、我国实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是基于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国家。1.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在这一原则下,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被允许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适用法律,平等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更重要的是平等接受法律制裁;3.社会主义法治的正当性来源。政府权力来自于宪法的规定,宪法既授予政府权力同时又限制政府权力;在我国的选举制度下,立法机关组成人员是由人民选举出来的,法律有该机关依法定程序制定,因此可以认定该制度下制定的法律是符合或基本符合人民的意志的;4.宪法的最高效力地位和依法治国的精神。我国现行宪法宣布它本身为国家根本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从而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精神。
打了好久= =不管怎样,这些都是我自己总结出来的绝对不是粘贴的,也许有些地方总结的不是很对,毕竟我现在也还是刚入门没多久的法学生,希望能帮到你吧。还有一点,其实宪法这东西,尤其是我国的宪法,写得再漂亮如果不能在实践中适用就没什么研究的意义了,个人是这样认为的。而且一个世纪以前,孙中山先生建立中华民国是就是希望建设一个宪政的国家,可惜到了现在我们似乎比一个世纪前还要落后,确实有点心寒。不管你提这个问题是为了答题还是什么,还是多一点自己的思考吧,别人怎么说都是虚的,只有你认可了才是真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4-24
在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B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第一,任何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依法受法追究和制裁,决不允许其逍遥法外。
C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D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或司法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采取的一种责罚制度。
--卢云主编、王天木副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68-374页。

为了保障法律得到正确的适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一系列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是:
(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对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第一,以事实为根据,就是指司法机关审理一切案件,都只能以客观事实作为唯一根据,而决不能以主观想象、主观分析和判断作依据。
第二,以法律为准绳,就是审理案件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沈宗灵主编:《法学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版,第368-378页。

在当代中国,法的适用同法的创制一样,最根本的原则是必须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此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B.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C.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意味着:a.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司法权;b.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c.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
D.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E.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
--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30-439页。

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适用法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主权的原则。
--王果纯著:《现代法理学--历史与理论》,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356页。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也应当包括四个方面,即事实性原则、法律性原则、程序性原则和技术性原则。
A.事实性原则
B.法律性原则
法律性原则是指法律适用在实体内容上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它包括准确合法原则、正当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权利本位原则、有错必纠原则等等。
C.程序性原则
程序性原则是指适用法律活动过程和方式应当正当合理,遵循法定程序。它包括司法独立原则、权力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工作效率原则等等。
D.技术性原则
技术性原则即在法律适用技术上反对擅断,进行科学合理地解释、推论的原则。它包括遵守效力与逻辑的原则、合目的性原则以及各部门法的一些特别原则。
--孙笑侠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70-173页。

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些基本准则主要有下列几项:
1.司法法治原则
司法法治原则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司法。依法司法既指依实体法司法,也要依程序法司法。
2.司法平等原则
司法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律平等原则在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3.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
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
4.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67-369页。

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根据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项: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依法行政、司法独立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公认的一项行政管理原则,它反映了行政管理的一般规律。依法行政有三项内容和含义。首先,执法主体的设立及其职权的设定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其次,行政机关执法的内容必须合法。……再次,行政机关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律要求。……
司法独立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赔偿原则
法的适用的赔偿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的适用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的原则。
--卓泽渊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29-332页。

在当代中国,适用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坚持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3.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4.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甄玉金、彭志远主编:《新编实用法律辞典》,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73页。

法律适用或司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司法平等原则
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赵震江、付子堂著:《现代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33-441页。

法的适用基本原则: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公民在法的适用上一律平等
三.依法行政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80-383页。
第4个回答  2019-12-23
我宪法基本原则的意义肯定是为了维护宪法更好的实施,它的作用肯定也是显而易见,就是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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