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撞伤行人,请教具体承担责任及赔偿问题

我晚上驾驶车辆从某银行拐出预驶入机动车道,当行至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时将一人撞到,小腿骨折。人已送往医院手术。交警的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我在这起事故中都需要担负哪些法律责任?我的车上了全险,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哪部分钱?我自己应当赔偿哪部分钱?我大约最终能陪多少?谢谢!
伤者手术、治疗、住院费用约1.5万。
如果对方索要精神损失费,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合理?
我的所在地是青岛。急求答案!谢谢!

根据伤者本人的实际情况可能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你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一般自费药自己承担,其他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都应赔偿,精神损失费估计5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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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08
据你所述和一般处理事故的惯例,你很有可能要负全部责任。不过你有保险,不用害怕,在保险赔付方面,责任越大,赔付率越高。如果你的保险中有不计免赔险,几乎不用你再掏什么钱。如果是主次责任,要按划分的责任承担费用。
第2个回答  2009-05-08
你要负全责,不用急.

现在是治疗中,你可以垫付医疗费用也可由对方支付.

交警会在治疗基本结束后处理案件,一般是调解.调解不行,对方会去法院起诉.

保险公司会按保额内赔偿,超出由你付.关于你赔偿的部分不会很多,主要是精神赔偿,人道赔偿
第3个回答  2009-05-08
你最低也是主要责任,有保险不用担心,除了保险公司赔付的以外,自己再出几千块钱,双方协商解决,争取个好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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