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放在汽车租赁公司里被租了出去,租赁公司与租车人签定了租车合同,租车人出示了驾驶证,然后把车开走了,租车人开车出了事故,把人撞伤了,然后开车逃逸,现在租车人已被刑拘,受伤人还在住院治疗。
说明,根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租赁汽车的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凡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业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租赁。而我的车行驶证上是我的姓名,产权也是我的。
1、请问此事故与我有关吗?如果有,我具体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2、我的车到现在已被扣押了一个多月了,请问需要办哪些手续才能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