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摩托车没有交交强险,事故后对方全责,请问还要不要赔偿?如果要,赔偿标准是什么?急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报警后,交管部门或是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会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对各方责任的认定。一方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自然就是无责。相对来说,一方全责的,尤其是机动车一方全责情况下,赔偿比较容易划分。
我们说交通事故的赔偿,在机动车一方有过错时,首先应该是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先予承担赔偿,其后对于不足的部分由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在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在122000元的限额内支付保险理赔金,受害人的损失超过该数额的,不足部分由该机动车一方全部承担。
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所以回到题目:被车撞了,车辆方全责,怎么赔?
被车撞了,无论被撞者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人,既然对方是机动车辆,那么一般都会存在交强险,既然有交强险,那么就由交强险先予承担责任。如果受害人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122000元的限额,那么超过部分由机动车一方自身承担。当然,如果机动车还存在商业三者险的,三者险保险公司会依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保险理赔责任。
对于被车撞,如果损害较重的,受害人可以把对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车辆自身法定赔偿主体、车辆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共同列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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