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与报考公务员的关系,急

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了今年的广东省公务员考试,请问是否需要申请暂缓就业?

    不用申请暂缓就业,因为你是2016年应届毕业生,完全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简单的说,就是大学毕业后,你没有签订三方协议,将本人的档案留在了学校或者放在了人才市场,在你毕业的这两年内,你都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各类公职考试。比如,14年、15年的大学毕业生,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2016年的国家公务员。

    所谓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特指2016年毕业的学生,指2016年应届毕业,能取得毕业证。

追问

不申请暂缓就业,档案被派遣回生源地的人社部门对后续录用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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