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

如题所述

房产税缴纳的时间要根据房产的建设以及用途来交税。

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扩展资料:

缴费途径

1、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并取得《通用缴款书》;

2、第一个是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税;

3、第二个是银行。纳税人也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4、第三个是付费通网站。纳税人还可以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税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01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扩展资料: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

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上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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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1-27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提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他均从“次月”。

【房产税小结】

注会

第3个回答  2018-02-02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2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一、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 企业建设 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房地产 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 房地产 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纳税申报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即使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四、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第4个回答  2017-11-02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如何缴纳房产税
  鉴于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买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的规定,应由购买方缴纳房产税。
  根据[1987]市税三字第124号文件“根据本市房产税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应税房产,不分新旧程度,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账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1987]市税三字第834号文件“企业购入的房产,应按账面价(购入价),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和[1987]市税三字第334号文件“根据总局[19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规定精神,对于分期付款购房,应以房屋实际应付价款总额扣除30%后的余值作为征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于纳税人购入的房屋和土地,应自购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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