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比较特殊,毕业后我的户口和档案都随着工作转到了天津的一家公司,户口属于集体户口。由于要考公务员,过完年后就没去公司,只是口头跟人资打了个招呼说不干了,书面的离职申请是一个月之后到公司提出的。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得到通知说我离职时没有书面批准就不去上班了,于是不予批准我离职。恰巧这时候我一代身份证丢了,想借公司的集体户口页公司也不给。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签的合同是5年,户口和档案都在天津一公司,我写了辞职申请但公司不允许我辞职,请问天津市有这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