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有辆摩托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给了车行的人报废
可是后来车行的人,没有注销掉我的牌照,而是转给了别人~
现在我自己又买了一辆摩托车,因为一张驾照只能办理一张拍照,而且,以前的牌照挂在别人车子上,出了问题也会找到我,请问~该怎么把这张牌照给注销掉!~
现在找车行~他们也不认帐~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处理这个问题~
需要携带身份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注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参考资料来源:
以三明市为例,摩托车牌照注销流程及所需证件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受理窗口领取注销凭证。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号牌;
5、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监销车辆还需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6、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提供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
7、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8、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提供出境证明复印件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9、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0、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1、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以上内容参考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三明-机动车注销登记
注销车辆号牌带着车辆行车证,到交警队申请,注销只有两个可能会给注销,报废车辆;过户车辆。稽查科对接近报废年限的机动车。
提前两个月(60天)书面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延期或报废注销),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公安部《注册登记规范》第六十一条规定办理。
注销摩托车牌照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车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3、属被盗抢的机动车,需有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被盗抢机动车的上网信息证明;交管局交通秩序处《机动车失窃报案传递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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