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什么时间提出

如题所述

①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以上规定,投标人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对中标候选人低于成本价的异议。公示期至少为3日。
②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根据以上规定,投标人在知情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对中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事先提出异议。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和“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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