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你所述,应该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是刑事案件。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那才构成故意伤害罪,才是刑事案。
你们这种打架斗殴,只要没达到轻伤,一般罚款处罚就完事了。
刑事案件的话,由公安机关决定能否撤销。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或发现案件线索后进行立案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由本单位管辖的,应依法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追问那假如,是我喝醉酒,跟人家打架,别人要求我陪5000,但受伤的还是我,可我也报案了,这样可以撤销吗?因为我们大家在私底下调节好了!
追答看伤情。
一般而言,只要情节不严重,并且双方达成和解之后,派出所便可以不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达到轻伤,双方构成刑事犯罪,正常就撤不了案。
不过看你的描述,伤情没那么严重。
还是那句话,不严重,自行和解,派出所也就不管了。
还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