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养殖场破产身债务几十万,又没有顾定收入怎么办?

请老师指点

第1个回答  2018-02-24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债务人无力偿还,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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