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总用死威胁你,你会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那么你的这个问题是如果一个人总是拿死来威胁你,该怎么办?

他们个人觉得这个你只能满足他的要求,而不能让他死,对不对?这个应该嗯,生命是大于一切的啊,生命是大于一切,所以说你不能让他死,你尽量满足他的要求,能满足她,因为你跟他肯定是有,而不是一般的关系,一般的关系肯定是很特殊的,你一定一定要好好的去满足她

要去满足她的要求,不然他死了怎么办?对不对?死了的话,你也逃脱不了责任的,对吧?

情感与价值的关系是主观与客观、意识与存在的关系,而后者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因此价值与情感的关系问题也是价值理论和情感理论的基本问题。价值与情感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情感以价值为基础
情感是人对价值的主观反映,尽管这种反映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偏差,甚至还会存在着严重的偏差和完全的颠倒,但从总体上讲,情感的变化总是以价值为基础,主要表现为:情感的基本状态取决于价值的基本状态,情感的总体规模取决于价值的总体规模,情感的变化范围取决于价值的变化范围,情感的作用方式取决于价值的作用方式,情感的强度与方向取决于价值的大小与正负,价值一旦变化,情感迟早要发生变化。对于商人来说,互利互惠的经济往来是维持和发展彼此情感的客观基础,如果没有这种互惠性,商人之间的情感是不能持久的;对于政治家而言,政治上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是维持和发展彼此情感的客观基础,如果没有这种互助性,政治家之间的情感是不能持久的;对于青年男女而言,工作和生活上的相互支持与配合是维持和加深爱情的客观基础,如果没有这种支持与配合,男女之间的爱情是不能持久的;朋友之间的友情主要取决于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只有不断加深彼此的利益联系,其友情才会越来越深厚,如果彼此产生了根本的利益冲突,则其感情迟早会衰减下来,并最终会转化为仇恨。
二、情感对价值的反作用
情感对于价值并不是完全被动的,可以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反作用,主要表现为:
(1)情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压抑、诱发、转移、强化或诱导人对某种价值的需要,可以相对自主地选择生存环境和发展方向。人有时可以有意识地压抑自己对于某种价值的情欲,时间一长,这种情欲可能真的基本上消失了,人对这种价值的客观需要也确实发生了改变或转移;人通常愿意主动帮助那些主观感觉良好的人,并主动与之建立互惠互利的关系,同时回避那些主观感觉不好的人,甚至有意中断已经存在的互利互惠的利益关系;人有时在某一个地方工作或生活得不开心,就主动辞职或搬家,并能很快地适应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人在情感的驱动下,可以对事物施加反作用力,并使之发生价值增值。这是人类与其它动物的根本区别。当然,这种反作用不能任意地和无限地施加,只能有条件地和相对有限度地施加,它在整体上受制于或服从于价值对情感的决定作用。人在情感驱动下所进行的价值创造活动必须严格地遵循基本的价值规律,并在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三、情感的相对独立性
人的情感产生并运行于大脑,这就不可避免地受到大脑内部众多因素的制约和干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它所反映的价值,情感的这种偏离现象就是情感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上的异步性
如果价值形式发生了变化,与之相对应的新情感需要迟滞一段时间才能形成与发展起来。也就是说,新情感的产生、发展与消失并不能与新价值的产生、发展和消失保持同步,需要迟滞一段时间。例如,当一个陌生人突然成为你的妹夫或连襟时,你对他的亲情通常不会马上建立起来;人通常会留恋或怀念那些已经离别或逝世的老朋友。
2.量度上的差异性
如果价值量发生了变动,情感的强度难以与之保持同步变化。例如,有些女性在遭到自己所钟爱男性的伤害或遗弃后,竟然不怎么恨他;相反,有些人仅仅因为几句话不投机,就大动肝火,事后又会悔恨不已。
3.方式上的局限性
价值关系的变化方式是无限的,而情感的反映方式却是有限的。人有时对于某些复杂的、隐含的价值关系及其变化产生不了情感,表现出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

例如,当受到某些有毒物质的伤害时,人往往感觉不到;当受到指桑骂槐的攻击时,人有时还蒙在鼓里;当购买商品受到他人“温柔”地宰一刀时,人或许还感谢他的“优惠”价格;当面临灭顶之灾时,人或许还在寻欢作乐。[1]

以上是个人对你这个问题做的解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也希望你能够采纳,最后个人自己健康快乐,好运连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4-06
遭受胁迫恐吓威胁,危及人身安全的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当事人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理。如果是打电话最好是有录音,或者录像。死亡威胁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2个回答  2018-05-04
如果一个人总用死威胁你,本身这个人就是不尊重别人更不尊重自己。生命权是神圣的,他竟拿来要挟人,这是不足取的。你也不用怕他。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30
天长地久的爱情,就在你心中,就像很多人经常问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真爱一样?其实真爱就在你心中,只要你真心的付出,执着的追求,勇敢的牺牲,真爱就在你的身上发生天长地久的爱情,就是你的爱情,我们知道爱是一种无私的付出和牺牲,爱的回报就是对方的永远快乐和幸福,如果你爱着对方,那么你会因为,对方的快乐而快乐,因为对方的幸福而幸福,无论是婚前的热恋中还是婚后的平淡生活中,只要你是真的爱对方,只要你为了你们幸福生活而努力付出,那么天长地久的爱情就在你身边,不是你拥有了天长地久的爱情,而是你创造了天长地久的爱情,相信自己,只要有爱,幸福就一定会存在。
第4个回答  2018-05-04
这个人的死跟你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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