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 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题所述

视情况而定。
首先,男方不能对在女方怀孕、妊娠、及生育后的特定期间起诉离婚,起诉法院也会驳回起诉或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其次,以下情形,女方可要求男方予以赔偿或经济帮助。
(1)当男方有家暴、虐待遗弃、感情不忠等行为,女方无上述过错的,可请求男方予以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则男方如有婚内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女方等行为,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男方赔偿。但同时请注意,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如双方均有第四十六条情节的,向法院要求支持请求对方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2)或女方经济条件困难,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无住房即属于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如女方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男方应予以帮助,通过住房形式予以帮助,如房屋的所有权或居住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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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6
第2个回答  2018-02-28
如果对方没有婚内过错,不如出轨,家暴,遗弃,虐待等,双方正常离婚,没有赔偿的法律依据
第3个回答  2018-02-28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起诉离婚,而女方认为男方在婚姻期间存在上述四项行为之一的且能出南示证据的,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但如果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没有上述过错行为的,女方对男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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