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涉案一起敲诈勒索案,进看守所37天派出所又给我办了取保候审,检察院又打电话过来叫我过去,有事没

我因为敲诈勒索案被关进看守所37天,之后派出所对我取保候审,其中好几次去派出所做笔录。现在过去快3个月了,今天检察院又打电话过来叫我明天去检察院做笔录,请问一下有没有什么事情,会不会收监?

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期间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检察院传唤是正常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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