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到1月27满一年,公司突然提出让我离职,补偿一个月工资,我提出没有提前通知应该补偿两个月,然后

公司又让我回来,又说要么答应拿一个月工资离职,要么到合同到期不续签了离职,我说那就等合同到期,公司又说我工作的部门(现在就我一个人)要解散,要给我办停职处理,等通知,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权呢?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公司给我们上的社保都是按最低标准,没有公积金,是否也违法?我该怎么维权?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公积金)可以不缴纳。
 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追问

如果同意拿一个月工资补偿离职,离职证明上公司要写个人原因,这个对拿补偿会不会有影响?如果办理离职手续后,补偿需要有什么书面说明吗?

追答

不能写,影响补偿款。就不是因为公司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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