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亲戚阿婆现90岁(阿公已经过世),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阿婆常年跟小儿子一起生活,九年前小儿子癌症过世(那时小儿子49岁,下面一儿一女都20岁左右未婚),从那以后一 直由小儿媳在赡养老人,其它儿女就是过年过节回来看一下,没有实质性的东西。孙女出嫁,现在孙子已婚,有两小孩,一家五口人靠孙子打工养活,由于两个老人的医疗和一大家人的生活,现在日子过得比较难,小两口婚姻也出了些问题。
请问一下懂法的朋友,从法律上来讲,难道阿婆的其它子女真就可以不管不顾吗?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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