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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
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从规章的字面意思理解的话应该是注销之后就能办,但实际办理的时候如果注销后的字号名称不在名称预先核准的六个月期限以内的,注销之后一个月后能再用同样的名
在网络购物的冲击下,实体店铺数量在逐渐减少,很多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再从事经营活动,这是就需要办理注销手续了,那么
个体户应如何进行营业执照的注销呢?
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需准备的资料的有: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丢失,则需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2.经营者本人的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清税证明
4.公章
准备资料内容中还应当包括个体经营单位注销决定和注销原因;若是法院裁定解散或破产、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还应当提交法院生效的裁定文件后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注:开清算证明时,要看下是否为二证合一的执照,若是,则需要开具证明;若印的是注册号,则不需要开具证明。
整个流程走完一般需要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