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婚嫁,死忙,服兵役,户籍迁出该县,或户口在本地但长期不在该县居住的人员(大中专在校生除外)
2,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高于现行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人员。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18-60周岁未在校就读的,无重大疾病,无重大残疾的家庭。
4,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中的农业人口纳入城镇低保保障范围内的人员,既享受五保,又享受城乡低保的人员,。
5,国家公职人员直系亲属享受低保的。 6,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是大额的,具有有价证券买卖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家庭。
7,近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拥有两套以上的住房。
8,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除外)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9,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出国经商,务工,择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10,购买使用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进行高消费的。
11,低保家庭拥有注册的公司,企业,有工商营业执照,经商开店,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有门面和住房进行出租,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12,群众反应强烈,经村委(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不应享受低保待遇的。 农村17类低保家庭,今年将被严查清退。
13,低保人员,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而没有尽到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14,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不如实申报,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家庭。
15,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
16,通过离婚,增与,转让等形式主动放弃全部和大部分财产所有权和应得合法收入的。
17,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复核所需资料的人员(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低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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