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车上掉落物未清理,造成后车重大伤亡事故,前车构成什么罪?

如题所述

追尾是高速公路上一种典型的交通事故类型。前车是否根据速度在响应的车道行驶?是否低于最低时速?是否超载?这是该类型事故中一种习惯的认定前车事故责任的前提,如果前车有以上的其中一个或者几个违法行为,那么,必然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网上大家比较推崇的同行的意见是“前车速度慢的原因是因为超载还是陡坡原因?如果是陡坡原因不应该定责任,如果是超载原因应该定责任”。“我同意看前车低速行驶的主要原因,如果是超载,可以定责任”。这种意见我不敢苟同。

首先,我以为,本案中,车辆超载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其表现出来的形式如果为低速才要考虑与事故的关系。也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

楼主“前车在高速路上正常行驶,但超载了7吨,后车追尾,致使后车司机2人死亡”的证据证明,后车我认为是“过度疲劳驾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而不是说由于前车低速行驶导致发生事故。所以,即使低速行驶的原因是超载,也不能说超载就是这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所以,后车应该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前车的低速行驶应该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没有交通事故责任也可以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因为,该违法行为的确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扩大了交通事故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个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则要求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换言之,交通事故责任就是对发生交通事故原因的分析。并非有违法行为就有事故责任。
前车如果能按规定的车速,也许可能后车就撞不上前车了,怎么能说与前车的速度无关呢?
这种观点忽视了“因过度疲劳驾驶,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追尾前车”的证据。在过度疲劳的状态下,即使前方有车因故障无法移动在车道内停车,按照法律规定做到了扩大示警范围的措施,这个事故也是无法避免的。所以,过度疲劳驾驶才是这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9-18
前车要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承担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