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提前一个礼拜提出来的,当时同意了,也没有说涉及到工资问题,后来没拿到钱去问的时候他说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的就没有工资发,请问符合现行的劳动法嘛?
麻烦法律达人解答下
谢谢大家的帮忙。
忘记说了,我跟单位是签有劳动合同的,只是两份都给单位收着,没有发到我手上,我手上只有一份去年签了已经到期的合同。
我刚刚仔细研究了一下去年的合同,合同上有规定说“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办理解除手续并提供书面证明。乙方未提前30日通知甲方或给甲方造成工作及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当于本人1-3个月的工资的违约赔偿”
根据这个条款的规定……是不是意思就是说我没有提前30日提出离职,所以单位不让我赔钱就已经很好了??
后面补充了之后都没人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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