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知道的情况,刑事案件受害人是不能撤诉的,但是嫌疑人的家属说只要受害人同意就行,后来经过家属再三请求受害人同意和解,并说一并去公安机关。之后嫌疑人家属一直未与被害人联系,受害人觉得是嫌疑人家属走了关系因此不用再找受害人谈,但据听说嫌疑人家属是因为如果被害人撤诉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不想被害人再受害,请问是这样吗?刑事案件受害人如果真可以是撤诉要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