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脚粉碎性骨折。对方全责。我能获得多少赔偿?

去年底,我骑电动车过马路,是绿灯,对方右转,没看到我,汽车轮子压伤脚面。粉碎性骨折。几番折腾,今年初,对方赔付了1万多。仅仅医药费,及误工费。现在,我要通过法律途径争得公平的赔偿。但不知道多少才是。证据补充:事故责任书,及其医院各种检查证明。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目前无法确定赔偿数额。建议去做司法鉴定,看看是否可以评上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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