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死,得到受害方写谅解书,还需要坐牢吗

如题所述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属于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能因为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而消除。应按照程序,继续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确定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法院在量刑时,对已经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作为一个酌定情节考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2-21
你好,
其实受害者谅解书从法律上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只是法院怕受害家属闹事反悔,弄出来的一个样式。
坐牢还是一定的,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2-21
刑事诉讼中的谅解书并不能够免去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只是在法院量刑时可以酌情作为考虑的因素。刑事法律里犯罪人所侵害的除了有被害人的权益以外,还有一个就是法律所规定保护的客体法益。比如故意伤害罪保护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客体法益所针对的范围是全体公民而非受害人一人,所以即便双方谅解,一旦触犯刑法达到公诉的地步,是不可以免除刑事法律责任的。否则,对于那些有钱人来说,是不是意味着只要出钱给被害方家属达到谅解就能够随意犯罪呢?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第3个回答  2015-02-21
不用付民事责任,要付刑事责任
第4个回答  2015-02-21
会,但不久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