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提出辞职!但是公司不给因为没有人代替我的位置!但是我已经没心思上班了怎么办?我还没过试用期!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天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同时还需一次性结清你应得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建议你按照法定的流程辞职,不然容易发生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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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12
没过试用期公司这样做不妥追问

是啊!

追答

反馈人事部,不解决可以直接当地劳动局

追问

人事部根本不接受我辞职申请!

追答

劳动局电话反馈!你把事情一曝光立马会有解决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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