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去成关了路上我是骑电动车是往右边走,经过一个路口时有个老人走过来,,我看到她走过来叫她不要在走过来,不知道她是不是没听到还是什么?然后我就刹车来不机就把那老人撞到了,我一撞到人就吗上报警了,然后老人就被送到医院抢救,医生说现在是靠机器来维持生命第三天那老人就死了,跟他家人商量要陪15万!交警说要陪8万多不过要坐牢?我想知道这样要不要坐牢啊?俩方对有错啊?知道法律的便宜给解决一下
若构成交通肇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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