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店面做奶茶,因为生病辞职,老板娘说要扣我二十天工资,我找过劳动局,最后劳动局叫我仲裁,可

是我没有店里的任何相关证据,唯一的证据就是老板娘承认我在她那里上过班,因为是一家私人店,没有签约劳动合同,上班没有打卡,更没有工作证,什么都没有,全是口头说的什么时候上班之类的。现在没有什么证据,我要怎么要回我工资?

第1个回答  2014-10-12
建议聘请律师处理,一般能赢
自己录音一下保存证据

对方需要向你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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