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是客服座席白夜倒班制的,试用期是两个月我干了算是一个月吧(入职时7号,工作到了月底30号).因个人原因不能提前三天辞职,是在我正常工作日的前一天提出辞职的,试用期工资800元,加300元饭补.正常的话一个月是15个班,我上了10个班,今天发工资了,我一看才给我开了458.67元.扣了我401.33元.说我是因没有提前三天辞职,按理一分都不能给你,因你的特殊原因(因为我意外怀孕而且有流产的症状医生说这种倒班的工作不能上了会有影响),所以给你开了这些给.请问这种不能提前辞职就不干了的这种有扣钱标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