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法的咨询,现在销售人员的休息是每周单休,周六周天上班,选在周一至周五休息,但按照正常工作日算薪资,工资=底薪/每月总工作日*每月实际工作日工作天数,周六周天的工作工资不仅没加倍,而且还不算进每月实际工作日工天数里。即使把补休算休息一天,周六周天工资不加倍,但每周多工作的一天哪去了,怎么算。问,这样按照劳动法规定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按照劳动法,应该怎么做才合理。
那工资算法对吗?
周六周天的工资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