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了27天。交纳了5000块钱的保证金。从看守所释放出来。
城办民警说我不能离开我所在的市,而且有事通知我。我必须立即去派出所报到,当时我问过城办民警,这5000块保证金能不能退回来。他的回答是可以一分不少的全退回来,等这件案子了解了,就可以退回来,因为我们一起是多人被拘留,其它的已经逮捕,说我是最轻的从犯,可以取保,
我现在也不能离开所在的市区,我同案犯开庭我也要去。
像我这种情况会不会也起诉我,
我问过很多人。都是讲钱虽然说可以退回。但真正能退回来的很少,如果我现在离开这个地方,又是怎么定性呢?
我知道如果按规定的话。钱应该可以退。但事实上有许多事情不是这样的。。我想问下的就是。现实生活中,有种这案例的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