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个人自己申报的,要到鉴定和赔偿的时候了,公司说赔偿金要打到公司账上,这是为什么?

工伤是个人自己申报的,要到鉴定和赔偿的时候了,公司说赔偿金要打到公司账上,这是为什么?工伤是个人自己申报的,要到鉴定和赔偿的时候了,公司确说赔偿金要先打到公司账上,这是为什么?有的公司会有这种规定么?还是有什么不好告诉人的?之前申请认定的时候不是公司申报的,都是自己去的。

员工在工伤事故中,医疗费用如果是单位垫付的,那么在第一次工伤待遇审核中,除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意外还有医疗费在其中,单位要求转入公司账户的目的是为了扣除公司垫付的医疗费。如果医疗费不是单位垫付的,那么是可以要求支付转入员工本人账户的。同时如果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和单位出现纠纷,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 权。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 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 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 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 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 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 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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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03
我们公司也这样要求你后来怎么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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