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检察机关会通知受害者家属递交民事起诉状吗

如题所述

一是完善法制的需要。目前,我国对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规定得较具体: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机关负责捕、诉,法院负责审判;对民事诉讼的规定也日趋完善:当事人起诉,法院受理并负责调解、审判,检察机关对法院所做的生效判决、裁定进行监督。但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规定了当事人或者检察机关(附带)提起,由法院一并审理。但对于法院的审理过程以及所做出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正确,有无错误等,则没有规定由哪一个权力机关加以监督。如果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监督再加以明确的话,就不会出现监督漏洞,便于检察监督权有效行使。二是保证案件审理质量的需要。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或检察机关提起后就直接由法院审理,而当前法院在办理案件中,各种人情案、关系案都有。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其次,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较为忽视,很多法院因怕麻烦,或以刑罚代替赔偿,驳回受害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或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只要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予以赔偿,就视为有悔罪表现,判处缓刑,而不考虑犯罪情节和犯罪手段等其他因素。这些做法是对刑事处罚与民事赔偿关系的误解,也是对法律的滥用。再次,受利益驱动,个别审判人员在个案的处理上有畸轻畸重的现象。这些现象表明,单靠目前审判人员的自我约束和法院内部的监督机制,远不足以保证审判人员的清正廉明和审判权的公正行使。为了保证国家司法机关执法活动健康、正常、有序地进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应强化检察监督,进行权力制衡,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有效的法律监督三是被害人(单位)获得损失赔偿的需要。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或国家、集体财产造成了损失,被告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而现实中,被告人能积极、及时兑现的仍为少数。尤其是被处以重刑的罪犯,由于本人的顽固及其家属的不配合,抱着“宁可坐牢也不赔钱”的心理,对民事赔偿置之不理,即使有了判决,也难以执行。这样也削弱了被害人和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信心,被害人或被害单位遭受损失难以得到赔偿。一是审查起诉阶段,要注意审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有无造成被害人或国家、集体财产的损失。对被害人造成损失的,审查人员应看被害人有无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未提起,审查人员应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审查人员应看被害单位有无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未提起,审查人员应通知单位,告知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单位仍未提起,检察机关应代表国家提起。二是开庭审理阶段,公诉人应注意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只重视刑事部分而轻视附带民事部分。对法庭忽视附带民事部分,或以刑代罚、以罚代刑的,都应该明确提出纠正意见。适当时要让被害人出庭申明自己的主张和理由。三是法院判决后,检察机关如发现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此外,对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检察机关还要注意监督被告人的执行情况;被告人故意拖延或逃避赔偿的,检察机关应建议法院强制执行。根据刑法的经济分析学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其独特的程序价值。对犯罪分子除给予刑事处罚外,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既要打,又要罚”,使犯罪 分子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高于犯罪“效益”,即对犯罪分子利益的剥夺必须超过其犯罪“效益”。只有这样,才能使犯罪分子因经济上占不到便宜而产 生“得不偿失”之感,以后不愿再犯罪,同时也对社会上潜在的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使其不敢实施犯罪。由此可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惩罚、改造罪犯和预 防、减少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  进一步说,附带民事诉讼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责的具体体 现,对保障附带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性、客观性、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监督法院审判活动、对法院错误裁判提出 抗诉作了明确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附带民事诉讼。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 职责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对附带民事诉讼实施法律监督,包括对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附带民事裁判的监督和代表国家提起附带 民事诉讼的权力。如果检察机关放弃对附带民事诉讼实施法律监督,具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而不提起,就是检察机关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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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检察院公诉,但开庭时不通知被害者及其家属是否合法...
当你正式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请求并递交相关起诉状,被害者或家属理应成为案件的当事人。在未对其通知开庭的情况下,程序上存在违法嫌疑。然而,若还未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则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遇到不通知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情况。此时,你只能选择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三) 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四...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什么时候提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4、送达传票,通知原、被告按期出庭;5、条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不起诉民事怎么办?
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精神损失不受理附带民事诉讼。通常,受害人需在检察机关起诉或法院量刑前,向其提交民事起诉状。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与附带民事诉讼合并,特殊情况下可能先审理刑事案件,后审理民事部分。民事诉讼适用调解原则,允许撤诉。判决后,可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上诉期为10天。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3、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遵循哪些审判程序
再者,如果在侦查、起诉阶段经过公检两机关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已经履行。但被害人仍然坚决要求对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亦可受理此类请求。此外,当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到口头起诉之后,会进行严格的审查工作,并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启动立案程序的决策。这个程序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调解达到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则附带民事诉讼终结,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未履行的到了审判阶段由法院依法判决。1、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2、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答辩意见。3、附带民事原告人举证、被告人或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

刑事案件中受害人是否需要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
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依旧想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话,人民依照法律还是要受理该案件。3、当人民法院收到被害人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上的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且在7日内确定是否立案。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才予以受理,否则,则驳回起诉。4、当人民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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