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对方不愿调解,最终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在生活中,如果与对方发生了口角,上升到打架,出现了人员受伤。在打架后双方是可以在私下进行协商的,但是如果协商不成有可能判处故意伤害罪的。那么如果打架致轻伤对方不调解该怎么办呢?受害方达到轻伤,将其殴打至轻伤的一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将会被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对方有权不接受民事调解,即便对方接受调解,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检察机关还是会依法提起公诉的。除非,检方经案件审核后,认定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主观认罪态度好,未造成严重后果,当然如果能取得受害人的书面谅解基本就有可能构成检方不提起公诉的条件。但是,这个并非是必须的,很大程度上,根据法律规定会进入诉讼程序,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程序;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意见,无法取得受害人谅解,打人者会被判处较重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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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03
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追问

拘役或者管制什么意思

追答

  一、管制。刑法和刑诉法规定:执行机关应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以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可以组织所属公安派出所、公安特派员或者有关单位的保卫组织,依靠治安保卫委员会具体执行。管制只限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本人,不得株连其家属、亲友。
  (二)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进行认罪服法教育,并且定期组织群众评议。
  (三)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期间,外出或者迁居时,必须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四)执行管制和解除管制都应当向群众宣布。
  (五)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拘役。(一)公安机关对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罪犯,有条件建立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执行;没有条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劳改队执行;远离监狱和劳改队的公安机关,可放在看守所内执行。(二)对放在监狱或劳改队执行拘役的罪犯,都要组织他们参加生产劳动,并从劳动收入中“酌量发给报酬”。(三)拘役犯在服刑期间,按法律规定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路费自理。路途较远的,可以累积使用假期。(四)拘役犯服刑期满,由执行机关发给刑满释放证予以释放。

第2个回答  2015-02-03
伤人者将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民事部分可被判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2-03
起诉法院
第4个回答  2015-02-03
起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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