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2017-08-03
《兵役法》第十一章 惩 处
第六十一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这是兵役法的内容,各地方还有不同的附加处罚,比如行政拘留、取消按揭买房资格、列入拒服兵役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等。
建议还是去吧,中国兵源太丰富了,去了都不一定能选上,为何非得给自己找麻烦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