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铺不能评价是过了15天的评价期,评价入口关闭。
一、淘宝买家可以评价的条件:
1、淘宝交易订单的订单状态显示“交易成功”后的15天内,过了15天的评价期,评价入口关闭。
2、评价机会只有一次,只有作出的中差评有一次修改或删除的机会。
二、“交易成功”的解释:
1、订单状态显示交易关闭(包含全额退货退款成功的交易)、等待买家付款、买家已付款及卖家已发货的时候均不能进行评价。
2、一个订单中多件宝贝,即含有多个子订单,需待整个订单状态变为“交易成功”时方可进行评价(但已经退货退款的子订单是不能进行评价的)。
扩展资料
《淘宝网评价规范》中规定:
第四条【店铺评分逻辑】每项店铺评分均为动态指标,系此前连续6个月内所有评分的平均值。
第八条【评价修改】评价人可在作出中、差评后的30天内,对信用评价进行一次修改或删除。每个自然月,相同买、卖家之间交易,卖家店铺评分仅计取前3次。店铺评分一旦作出,无法修改。
第十条【评价原则】为确保评价内容能为消费者购物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反映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买卖双方通过淘宝网评价工具发布评价的,其评价应当与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关联性,且合法、客观、真实,买卖双方不得利用淘宝网评价工具侵害相关方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淘宝消费者服务中心-什么情况下买家可以给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