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拿到三证合一后要去税务局登记要带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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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1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三、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四、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扩展资料: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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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3-14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4、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6、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办理流程如下:

一、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 开)发 票时,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进行税种(基金、费)认定。税种认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二、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未到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不予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证合一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第3个回答  2017-06-14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办税人员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总函〔2015〕645号)规定:
一、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 开)发 票时,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进行税种(基金、费)认定。税种认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二、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未到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不予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从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领取了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就不用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了。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可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通知》对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等环节工作流程还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的企业到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其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发生变化的,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
第4个回答  2018-03-30

新公司拿到三证合一后要去税务局登记要带材料:

    三证合一以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法人名章。

    需要开通三方协议的还需要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还有公司注册资本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款。

三证合一的主要特性:

    唯一性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兼容性。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

    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

    全覆盖。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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