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赔偿离职和不离职的那个划算

十级工伤赔偿离职和不离职的那个划算

不存在哪个划算的问题。
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
十级工伤赔偿不存在离职与不离职哪个划算的问题,不离职当前只能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能够“三金”同领。但是,工伤职工总是要离职的,在用人单位工作直至退休的除外,都是可以在离职的时候领取其它两金的。
工伤职工领取了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
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4-02
  十级工伤赔偿离职和不离职是否划算主要取决于劳动者自己的考虑,十级工伤待遇为7个月工资(不管是否离职都有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还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需要重新找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2个回答  2016-03-31
十级工伤待遇为7个月工资,如果离职,单位还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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