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到处口头宣扬某两未婚男女有不正当关系犯法吗?

没有证据,到处口头宣扬某两未婚男女有不正当关系犯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开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情节严重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一、《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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