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我哥早上骑电动车,载老爸和12岁的儿子出门,在一无红绿灯的“丁”字路口左转时,被一直行面包车从侧面撞倒,我哥左腿骨折,老爸脑震荡,小孩内出血。5月15日交警责任认定还未下来,取证照片上机动车有小段刹车痕迹,相撞位置在路中间。我哥说当时机动车司机在打电话,但对方现在誓口否认。现三人都在住院,对方司机垫付了24000就不愿垫付了,保险是买了的,交警给保险公司发了垫付通知,但保险公司迟迟没有回应。交警说我们电动车载人不对,让我们自己先垫付治疗费用。请问这种情况责任会如何划分,对方明显找了交警里的人,交警一直在帮对方说话。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