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如下:我于去年8月份购房迁到黑龙江的,于今年3月份遗失原户籍的二代身份证,至今也没申请办理新户籍的身份证,现在没身份证,只有户口本,这种情况能办理护照,如果能,应该如何办理?请详细告知。谢谢
身份证丢了可以先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利用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护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护照办理所需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