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5-18
法院在送达时应当将起诉状副本一并送达,并要求你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你未收到起诉状副本,可以在此栏中不签字,此种情况可能是送达人员疏忽大意所致,你可以告知送达人员,法院会重新送达的,并重新安排开庭时间。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法院的确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形,但没有必要跟法院计较。
搞一大堆的事情对于你应诉是非常不利的,要留个好印象给法官,建议你直接向本案的书记员索要起诉状就可以了。
不明白的可以留言给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5-18
律师能说出什么花样来?!中国的律师水平和执法水准还有待提高。而且中国的律师费不计算在涉诉费用中。
未送达起诉诉副本这种情况属于程序违法,不要理什么传票。除非你在法院的送达回证上签字收到了所有必需的法律文书了。
有的法院工作人员比较次,趁你不注意就让你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其实你只收到其中一个或几个法律文书,但在所有的送达回证上签收了。
如果不是上面情况,法院是不敢开庭判决的。
第4个回答 2009-05-18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法院应该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那么,如果法院没有送达起诉状副本,其本来就已经违背了法律有关规定,所以应向法院说明,